記者從佛山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獲悉,《佛山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關(guān)于階段性提高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的通知》將于8月1日起實施。繳存職工個人申請的,最高可貸額度將提高至50萬元,繳存職工家庭(夫妻雙方)同時申請的,最高可貸額度將提高至100萬元。
本次新政策資金總額度20億元,實施期限截至2023年12月31日(以銀行受理貸款日期為準(zhǔn))或貸款審批金額達到資金總額度上限,適用對象和申請條件與《佛山市住房公積金住房抵押貸款辦法》(佛房金管〔2021〕14號)規(guī)定一致。
《通知》顯示,個人最高可貸額度根據(jù)繳存年限劃分。累計依時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1年(含)以上2年(不含)以下的,貸款額度個人最高不超過30萬元;累計依時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2年(含)以上3年(不含)以下的,貸款額度個人最高不超過40萬元;累計依時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3年(含)以上的,貸款額度個人最高不超過50萬元。
《通知》明確,堅持“房住不炒”的定位,支持剛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,在一定時間和資金范圍內(nèi)適當(dāng)提高住房公積金個人最高可貸額度,促進我市社會保障事業(yè)高質(zhì)量發(fā)展。
文/佛山市新聞傳媒中心記者陳意威
編輯丨朱韻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