佛山日報訊 記者韋娟明報道:考慮到新冠肺炎疫情影響了電動自行車注冊登記工作進度,為充分保障市民利益,《佛山市公安局關于延長我市電動自行車過渡期號牌使用期限的通知(征求意見稿)》(以下簡稱《通知》)昨日發(fā)布,擬將通行截止日期延長至2022年9月30日。
我市原定于今年2月1日啟動電動自行車注冊登記工作,由于新冠肺炎疫情影響,相關工作推遲至3月份逐步啟動,對我市電動自行車注冊登記工作進度帶來一定影響。
2020年2月3日起,佛山電動自行車正式開始上牌,受疫情影響,僅有部分網(wǎng)點對外開放,禪城區(qū)同華電動自行車注冊登記服務點內(nèi),工作人員正在為一輛電動車上牌。佛山日報記者王澍攝
通知提出,在用符合《電動自行車通用技術條件》(GB17761-1999,舊國標)或符合新國標但未取得CCC認證的電動自行車,憑有效材料注冊登記核發(fā)過渡期號牌(藍色)和行駛證,在我市通行截止日期由2022年1月31日延長至2022年9月30日止。
在用既不符合新國標又不符合舊國標的電動自行車,憑有效材料注冊登記核發(fā)過渡期號牌(黃色)和行駛證,在我市通行截止日期由2021年1月31日延長至2022年9月30日止。
符合以上情況的在用電動自行車須在2020年9月30日前辦理注冊登記。10月1日起,不再為上述電動自行車辦理注冊登記。10月1日起,未注冊登記的電動自行車禁止在我市轄區(qū)內(nèi)通行,交警部門將對未懸掛號牌上路行駛的電動自行車依法進行查處。
核發(fā)藍色、黃色過渡期號牌的電動自行車,在通行日期截止后,號牌作廢,禁止在我市轄區(qū)內(nèi)通行。
上述《通知》于8月31日至9月11日公開征求意見,市民可通過信函、網(wǎng)站、傳真等方式反饋意見、建議。
原標題丨佛山計劃延長電動自行車過渡期號牌使用期限 擬將通行截止日期延至2022年9月底
來源丨佛山日報
編輯丨鐘靜文